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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曾粉玉 1996年我有幸得大法,得法之前,我有好几种疾病(妇科病、胃痛等),行为也不好,还赌博。使自己的身体,越来越坏。后来我修炼法轮功,心身都很健康。99年江××集团禁止我们修炼法轮大法。2002年2月26日,我第三次出来集体炼功,被它们非法判了一年劳教,送劳教之前,在拘留所里它们强迫我到地里干活。在劳教所里毫无人性的警察强迫我们从早没天亮就上工房做工,吃饭5分钟,上厕所要请假,还有人看着,中午不准休息,一直到晚上12点,到2点钟才有水洗澡,晚上睡觉还有三个人看管,使我不能做自己要做的事。那些恶警使用多种手段叫我接受洗脑,还用电棍电我,后来我身体长满了疥疮,很难受。在精神和肉体受到很大伤害的高压下,我违心的接受洗脑了,被旧势力钻了空子,我违背大法写了“三书”,期满回家后做了更加对不起尊师,对不起大法的事。以上我做了对不起大法的行为,所做、所写、所讲有损于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严正声明作废。我一定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直至圆满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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