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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继兴 我1997年得法。以前我体弱多病,听师父讲法第二天就能去县城买录音机,往返七、八十里路也不感觉累。可是邪恶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,1999年7月20日我被非法关押在村委,在高压威逼下,违心的被人代笔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在此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决不后退一步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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