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俊
我是一名教师,我以前参加过学校组织迫害大法的签名活动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努力,勇猛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7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9/79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