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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金安

    我是96年得法的,由于平时学法不深,没有在法上认识法,尤其是99年7.20邪恶的迫害发生之后,在执著心(怕心、求安逸之心等)的促使下,违心的向邪恶妥协,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弟子称号的事情。我在此严正声明:对以前我在派出所、劳教所以及其它一切场所,所说、所写和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,彻底否定一切旧势力的安排,全身心的做好伟大慈悲的师父赋予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,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0/7906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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