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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风先、张忠勇、张莹

    1999年7月20日去北京上访,被带到当地派出所,回家后,我爱人说:“咱们交几本大法书吧,省得找麻烦”。我们因有执著就找几本交了,谁知刚到家,就来录象了,我当时说不录,我爱人说:“咱们走个形式吧,要不怎么办”。后来我想录就录吧。我心中有数,不说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,没有达到录象的效果。后来又叫我爱人说,他只是为了掩护我,就胡说几句不该说的话,我心里很难受。没过几天,别人告诉我,你们一家三口都上了电视了,我才如梦初醒,感到做了一件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我心里悔恨万分。今特此声明:无论何时何地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3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1/791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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