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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春梅 我在1999年7.20~10月期间,在江氏集团邪恶的迫害下,在当地派出所的欺骗下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干的事,由于学法不深,违心的答了“三不”等保证书,这是对师父、对大法极大的不敬,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在邪恶的压力面前所说的和所写的书面材料全部作废,在今后的正法進程中精進,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,走正走好今后正法修炼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1/791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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