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姚四萍

    我是98年修炼法轮大法的,在2001年被送進劳教所洗脑班,出来后丈夫开始与我办理离婚手续,他因我修炼法轮功向法院提出离婚。法院问我:你是否还炼法轮功。我因怕心妥协了,只为了贪图平静生活,总之为了自己一点点利益,出卖了自己的良知。我现在醒悟了,声明,在2001年劳教所洗脑班上所写的全部文字作废,及法院在离婚判决书上的所谓“现已转化”给予否定。在今后的正法修炼路上,遵照师父讲的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2/7923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