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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姚四萍 我是98年修炼法轮大法的,在2001年被送進劳教所洗脑班,出来后丈夫开始与我办理离婚手续,他因我修炼法轮功向法院提出离婚。法院问我:你是否还炼法轮功。我因怕心妥协了,只为了贪图平静生活,总之为了自己一点点利益,出卖了自己的良知。我现在醒悟了,声明,在2001年劳教所洗脑班上所写的全部文字作废,及法院在离婚判决书上的所谓“现已转化”给予否定。在今后的正法修炼路上,遵照师父讲的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2/792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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