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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丽辉

    我是99年得法的,在学法前重病不能自理,得法后身体都好了。在99年之后,邪恶迫害大法,我和同修上街打横幅,受到无理迫害后,我就流离失所,一年多没学法。回来后邪恶让我按手印,我配合了邪恶的无理要求,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。特此严正声明按手印作废。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和旧势力彻底决裂,全盘否定旧势力,走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证实大法、救度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2/7923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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