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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桂荣 我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,使我得到了健康的身体,(包括小外孙都受益从来不得病)我从思想上也得到了升华、深深感到炼法轮功对社会、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,当大法被迫害后,我去了北京,被非法拘留100天,由于自己的执著心和怕心,写了“保证”,签了名,做出了对大法不利的事,我后悔万分,现在声明所写的一切作废。我一定要坚修大法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以“真善忍”为标准,修好自己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2/792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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