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杨淑兰

   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我已经走过了艰难的岁月。但是于2004年3月初因资料点(网站)被破坏,送资料的人被跟踪,被邪恶抓走。因她的问题,我也于三月十九日被抓。邪恶在我家搜走了三本大法书,并带到“610”办公室,邪恶让我写对法轮功的认识,在邪恶的威逼下,我写了一页对法轮功的认识,有妥协“不炼”的话。就这样他们把我放回家。回家后我才知道,丈夫写了“保证书(叫取保候审)”,又罚款3000元,否则就拘留。当时丈夫怕被拘留,才同意邪恶罚款。以上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(包括丈夫的保证书)在这里声明一律作废!我不应该顺从邪恶,且说“不炼法轮功”,还是没学好法,有怕心,我觉得很对不起师父。以后我要多学法,在法上提高自己,把造成的损失夺回来!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大法的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3/79277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