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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吉芳

    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,于96年得法后,身心受益匪浅。99年7.20法轮功遭到镇压后,很多世人被蒙蔽,为了让世人了解大法真象,还大法清白,我于2001年上街贴真象资料,被邪恶抓捕并被非法判劳教三年,劳教期间,因自己法学得不好,被情带动,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,写了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材料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在此严正声明一律作废。今后要按照大法“真善忍”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3/792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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