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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希娟 我是一个不修炼的人,母亲由于修炼被邪恶抓起来,家人和我都处在邪恶的恐怖气氛中,我被停止工作。由于救母亲心切,加之被抄家的痛苦,我无奈下对大法犯下了罪:写了“保证书”、并且“保证不让母亲炼功”,还烧毁了大法书。现在明白真象,知道自己所做、所写的全部是违背大法的,是对大法的犯罪,我特此严正声明,一切违背大法和李老师要求所做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6/794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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