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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爱珍 99年7.20后,我在恶警的胁迫压力下,产生了严重的怕心和对亲情、家庭的执著。因此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。借别人之手毁坏大法书籍,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这些所作所为都是对师父和大法的最大不敬,也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。现特此声明,以前所说的错话、所写的违心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按师父的要求做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6/794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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