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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韵萍 我于2003年6月5日随父亲到教养院找院长谈有关我哥(大法弟子)手术后失血过多,身体虚弱,要求保外就医一事,当时院长王元春在电话中说正在开会,让我们在外边等着,我们就在办公楼门外等着,下午4点多,来了一辆白色小面包车,上面下来5个警察,把我们绑架了,将我们非法劳教,我被非法劳教一年,被送進了教养院。在教养院期间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加上恶警和犹大的威逼,我违心写了所谓“三书”,期满回家后,在同修的帮助下,通过认真学法,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写的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材料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,从新回到正法洪流中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7/796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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