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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潭玉华

    我是1999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,因为1999年4月份对大法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太差,只是练一练动作,祛病健身,没有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和重要性。派出所三番五次打电话找我,就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并把有的《经文》交到恶警的手里,在此我郑重声明过去写的一律作废。以后抓紧时间提高、升华、精進,不断的、认真的学习法轮大法。按师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7/7963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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