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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秀清

    我发真象传单时,遭恶人举报,被派出所抓捕送教养院。在他们的强迫下,在他们写的洗脑材料上签了字、按了手印。因我以前不识字,从学大法开始才识字,所以也不知道他们写些什么,总之这一切都是不符合大法的。如今我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、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信大法、坚信师父,直至法正人间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7/7963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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