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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邓梅贞

   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2003年10月,在市洗脑班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,虽然是别人代写的,但自己知道是错了,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我今后一定要努力学法,突破文化低的障碍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修炼。重新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7/7963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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