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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凤英 2004年3月份,我被派出所非法绑架,拘留了半个月,我在他们所写的材料上签了字(不知写的是什么,他们不让看),现在严正声明所签的字作废。并决心以后一定要做好。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8/797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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