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凤平 我于2000年6月進京上访被抓,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清和执著于情,写下了所谓的保证。在2003年12月,我和几位同修发放资料再次被抓,关進了看守所,由于人心太重,动用常人方式,花钱出来的,没有按照大法弟子心性标准的要求去做,对不起师父这么多年的慈悲苦度,关键时刻总是做不好,我感到深深的痛悔。因此,我要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决心一切重新开始,一定要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正正法修炼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9/79775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