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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忠华 我2000年去北京正法,被邪恶抓去,在高压下,违心的做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、也绝对不能做的事,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师父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我也不能承认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父说的话去做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,走好最后的路,正念正行,成为合格的大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19/7977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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