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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乃高 我1995年得法,1999年7月20日邪恶在全国范围内疯狂镇压、诽谤法轮大法和敬爱的师父时,由于没有学好法,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邪恶的逼迫下,向街道办事处邪恶写过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对此,心里一直感到很内疚,对不起法轮大法和敬爱的师父,为此郑重声明:我违心写的书面材料和所谓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决心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学好法,炼好功,讲清大法真象,认真发正念,做师父的真修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0/798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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