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易安 本人在高压迫害强制下,所写、所讲的一切有违反大法的不敬的言词,从开始到现在都是违背自己意愿的。现在向各界庄重声明,凡是在受迫害期间所讲、所写的对大法和师父不敬、相违背的言词全部作废。坚定自己的正念,在正法中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年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1/7998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