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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文臣

    我在2002年大约在3~4月份,被派出所抓進去两次,非法扣押两天两夜,逼迫我写“不炼法轮功”,我说我不会写。后来他写了叫我签字,我签了名,还被要去2千块钱,才被放回来,现声明作废。因自己修的不好,正念不强,对邪恶妥协,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,很后悔。今后要坚定的按照师父安排的路走下去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2/7999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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