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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毛凤兰 我96年得法,通过修炼法轮大法,身心受益。1999年7月22日,迫害开始后,我去上访,被抓。之后,被送到乡“610”办公室强制洗脑。当时,由于自己的私心和怕心太重,被旧势力钻了空子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儿。出来后,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,痛悔不已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在大队、劳教所,以及邪恶“610”办公室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一定认真学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2/799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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