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丽欣 去年的7月10日被人举报后被抓,为了配合家里人,能够早点出来,要求我進行“医检”申请时,我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字样。写过后,我内心特别的后悔,看到了老师的经文《大法坚不可摧》,看过之后,我更加追悔莫及。老师说:“即使不是真心的,也是在向邪恶妥协”。为了挽回对大法的不良影响,特此严正声明,我以前所有说的不利大法的话,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3/8010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