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国栋 我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身心受益很大。由于修炼不坚定,在1999年7月22日与2000年5月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说了一些师父和大法的不好的话。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并坚定跟随师父修炼到底,做好当前师父说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3/80102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