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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勤兰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,我原本不认识几个字,学法后《转法轮》我都能看下来了。身体原来有很多病,每年要花很多药费看病。修炼法轮大法后,身体健康了,心情也舒畅了。99年7.20后民警让我写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我说不会写。民警替我写了。后来他们又让我写,我说不会写,他们让我女婿替我写,这都不是我的本意。我严正声明:别人替写的一律作废。我一定要跟上正法的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4/801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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