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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翠云 我是97年2月得法的,由于学法不深,做了对不起慈悲的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在此我严正声明,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统统作废。坚定实修,做一个真修的正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4/801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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