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妹华 2004年5月4日,我在发大法真象资料时被恶人举报,恶警强抓我到派出所关押了9个小时,后送看守所关押了10天,之后强送洗脑班迫害。在洗脑班里,邪恶强迫我写“三书”,骂师父、骂大法等才放我回家。我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,修炼“真善忍”没有错。由于自己的执著心放不下,在压力下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我非常痛悔。现声明我所写的“三书”作废。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加倍弥补,正念正行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5/8023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