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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桂琴 我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大法,没报地址和姓名。由于学法不深,对邪恶认识不足,在被拘留期间,用假名在拘留证上签了字,配合了邪恶安排,在此严正声明自己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炼者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5/8023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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