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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殿秋 我是1996年12月得法的,身心受益。2000年,因在高压下,被迫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现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5/8023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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