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世华、胡明镜
我们以前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2/113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