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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胡马连

    我1995年4月开始修炼法轮功,炼功后身体得到了很大的改变,自1999年7月邪恶之首迫害法轮功后,我所在的派出所于1999年12月25日晚上撞入我家,问我为什么要修炼大法,自那以后居委多次上门要求我不准上北京,不准参加任何活动,不准炼功。由于我是文盲,他们写好了所谓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要我盖指印,我不肯,他们威胁我家人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他们的压力下,盖了指印,通过不断的学法和提高,我郑重声明,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文字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努力,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,走好最后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6/802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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