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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林国花

    我是从1998年4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,炼功前身体有病,半个身子不能自由转动,全靠丈夫一人操持,照顾两个老人。我学了大法后,使我懂得了按照“真善忍”做好人的道理。我的病慢慢全好了,什么活都能干了。这使我全家人都很高兴。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。可是在1999年7.20以后,江××利用手中的权利,为了一己之私,无故对法轮功進行破坏,将我们这些“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”的法轮功修炼者非法抓捕,打、押、罚。在江××的迫害下,我们所有大法学员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。7.20以后,我被迫害罚款300元,没收一台录音机。强迫买报纸180元。特别是每逢节假日,由乡里派出所来人把我们集中起来,不让回家,一连几天,家人给送饭。逼写“保证书”。在2002年10月,由于一位同修没有做好,把我说出来,县公安局和乡里来了七、八个人非法闯入我家里抓人。接连几次都被扑一场空。由于他们对我的迫害,使我在外两个月不能回家,给家人造成经济和生活上的困难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6/802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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