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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维杰 1999年7月20日,法轮功被迫害后,在恶警的逼迫下,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并且口头上也违心的说了“不炼功”。这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自己非常痛苦。至此,自己痛下决心,声明在以前所写的、说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今后一定紧随师父走好正法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7/80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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