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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邹积兰

    99年7月24日警察到我家让我写“不炼功保证”,我在前面写了一段证实大法的内容,后面写了妥协的话“在政府不允许的情况下,我可以不到炼功点炼功”,警察说;你还想在家炼呀,我说我在家炼你就别管那么多了。他犹豫了一会儿,又让我在下边加上“不進京、不串联,外出请假”。现在悟到这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在此严正声明:上述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走好今后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7/804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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