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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唐诗华 我由于平时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强迫下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在2001年春节签了“不上访”的保证,2004年5月21日又签了“不上访”的“保证”,6月15日迫于压力答应“帮教”女儿。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以上行为都是极其错误的,特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我要抓紧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“三件事”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8/805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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