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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竹梅 我96年得法,98年正式修炼,99年在局领导的压力下,写了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一段时间没有修炼,于2002年7月被当地“610”抓去洗脑班,在洗脑班上被迫写了“三书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统统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当前的三件事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8/805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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