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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月体 我是98年9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,2001年1月,因散发法轮功真象资料被非法劳教三年,期间由于学法不深,2003年2月在劳教所的强制打压下,明知是错的,但正念不足,写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等,为此我曾痛不欲生。2003年7月被解教后,开始重新学法,逐步有了清醒的认识,看到师父慈悲胸怀,更加痛恨自己对大法所犯下的过错。特此,严正声明在劳教所写的所有文字全部作废。走正修炼的路,坚定正信,紧随师父,在正法的这条路上尽自己一份应尽的责任,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9/80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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