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秀娥、吕淑琴 由于自己深入学法,在法上有新的认识和提高,认识到自己以前在街道派出所找我在“保证自己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。这是对师父的不敬、对大法的侮辱,特别悔恨自己的行为,特此声明作废。以后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9/8053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