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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丁琳 2003年7月初恶警将我带到国保科。并问我炼不炼功,我说“我不炼了”。当时我只想我二姐的孩子没有人做饭,我自己的孩子没有照顾。在执著心的带动下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我身为大法弟子愧对师父的苦度。我在此严正声明;坚修大法,紧随师父的正法進程,勇猛精進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9/80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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