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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吉艳华 我97年修炼大法,自修炼以来,身体健康,家庭和睦,思想道德得以升华。2000年,因为写一封上访信,被县公安局非法绑架,在此期间,由于自己执著心太重,被迫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这在修炼上的确是一个污点,为了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签字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9/80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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