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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原珍 我1999年7月20日去省府正法,回来后被当地派出所逼迫,先后四次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,还有一次是派出所在我不知道情况下逼我丈夫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通过学法,使我认识到这都是怕心作怪,对不起师父慈悲苦度。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。现在我决心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严正声明以上所写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堂堂正正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29/80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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