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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赖启秀 我有幸于96年得大法,由于自己在常人中迷的太深,学法不深,修的很不好。99年7.20以后,自己在情的带动下,到派出所交过两本大法书,在看守所写过“保证书”,被迫照过相,盖过手印,派出所、居委会来抄家也签过字,这些都是向邪恶妥协,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我回想这些感到非常惭愧。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的苦度。在此郑重声明,原来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的、有损大法的事一律作废。以后以实际行动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决修炼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30/806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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