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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福生、 2000年11月7日,因为散发传单我被刑事拘留,2000年11月15日,在害怕和不想承受的心理作用下,我违心地写了悔过书(在此前后我还写过保证书)。2000年11月21日,我被释放。出来之后愈发地感到、认识到不应该写悔过书,于是我向单位领导声明:悔过书我写错了,法轮功我还炼。 2001年4月3日,单位保卫科的同志将我送到转化班进行转化。由于学法不深、和有执著心,被转化了。现在我认识到了不应该转化。 现在我声明:我曾经写过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材料”一律作废。我将继续坚修法轮大法,加倍弥补过错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2/113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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