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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淑苹 我是98年11月份得法的,2001年为讲清真象,给镇机关干部一张真象资料,被他举报,警察抓我到派出所,因为有怕心,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事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7/31/806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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