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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汪永秀

    我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在修炼的几年中,由于学法懈怠和对法理理解不深,常在人心、怕心、放不下的各种执著心的驱使下,修炼人应该去的私心被掩盖,过关时常用语言文字的圆滑来保护自己“过关”。在此,对于2002年在派出所上户口(户口是被非法劳教时注销的)时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!以及在回家后与单位人员在谈话中的所有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我要从新开始,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走正正法时期的每一步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/808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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