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淑英
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,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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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2/80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