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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德春 我于96年得法,在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与操控下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,并按过手印,交出了自己的大法书和其他资料。甚至烧毁过大法书。2000年去天安门被抓回,在重压下又写了不该写的,在洗脑班上说过不该说的话。我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做过、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、言论(包括亲属代写、代说的)全部作废!与邪恶的旧势力的一切约定全部作废!坚决跟师父走,做好“三件事”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!绝不错过这万劫不遇的机缘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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