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佩珍
由于学法不深,我在劳教所被迫害时,写了“三书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我认识到这些言行严重违背了大法,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,挽回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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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7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8/3/80872.html